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第二章 罚没财物管理/第二节 处置第十五条有效罚没财物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分类、定期处置,提高处置效率,降低仓储成本和处置成本,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