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通告,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措施。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