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章 应急准备第十六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设施设备建设,在口岸科学合理配置监测、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场地和设施。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