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现代产业用地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生态环境规划;

(二)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三)坚持产业用地供应与产业导向相适应;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