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特区范围内用于现代产业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以下简称现代产业用地)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现代产业,是指符合特区现代产业目录,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为核心的产业,不包括房地产业。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