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具第九条有效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的本部门各项最高计量标准,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