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三十八条已修改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四)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