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专利权人可以采取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运用专利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的,可以占公司注册资本中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的法定最高限额。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