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章 消费者组织第四十二条有效市、县消费者协会发现本行政区域有经营者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可以及时向省消费者协会报告,省消费者协会可以根据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消费者协会对诉讼收集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