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公众参与、协同控制和损害担责的原则。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