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五章 罚则第四十五条已修改擅自改变工期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处以5000元至5万元罚款。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