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施工中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重要部位随时进行监督,发现质量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采取解决措施;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验核。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