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应当对获得文明单位、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身边好人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布,并可以对不文明现象予以曝光。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