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到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处罚权限的,由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