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第七条有效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流域、区域进行统一规划。规划分为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综合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相协调,并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应当符合综合规划。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