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措施的,由有权机关给予相应处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