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省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促进大数据和5G、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交叉融合。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