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第四章 发展应用第四十二条有效省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促进大数据和5G、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交叉融合。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