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第二章 数据资源/第一节 一般权益第十条有效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行使相关数据权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