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设施与器具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燃气燃烧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