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项目资助和奖励等事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