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燃气相关法律、法规和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燃气安全公益性宣传。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