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十七条有效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车辆停放管理义务,并加强巡查,及时督促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驶离。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