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第六十条有效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紧急事件时,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通知相关业主,并按照规定向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专业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