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配备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可以根据排放数据情况和国家有关标准,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上线检测。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制定。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