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第二章 税收服务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编制收入预算草案时,应当征求税务机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源情况,科学测算税收收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