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第四章 信息共享第二十八条有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涉税信息目录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关涉税信息,并对其进行校核、确认,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有效、可用。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对获取的涉税信息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