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第三章 税收协助第二十四条有效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时,应当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该财产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纳税款。人民法院在受理强制清算、破产案件后,应当及时通知税务机关参加清算和破产程序。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