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第三章 税收协助第二十二条有效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验与该不动产相关的完税凭证、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经查验已经履行申报缴纳义务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为其办理权属登记。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