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第三章 税收协助第十五条有效税务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健全税收违法查处体系,及时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通知税务机关。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