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七百弄鸡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