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七百弄鸡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养殖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重点对从事七百弄鸡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主体予以扶持,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在税费征收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和支持投资兴办七百弄鸡加工企业,开发以七百弄鸡为原料的高附加值特色系列产品,发展七百弄鸡冷链仓储、包装、物流等。地方法规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