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有效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数据库,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实现信息共享。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建立工业项目信息化监管平台,将产业监管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信息纳入平台进行动态监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