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行政处罚的,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