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