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制止餐饮浪费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