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旅游餐饮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引导和鼓励游客合理用餐,根据用餐人数、饮食习惯等,科学合理安排,提醒游客适量点餐、按需取餐,杜绝浪费。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