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崇尚节俭传统美德,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