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章 道路货物运输第五十二条有效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