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应当向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现培训信息与考试信息共享,实现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