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章 道路货物运输第四十八条有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备案的经营范围开展维修服务,建立信息化服务系统,对托修方信息、维修流程、配件采购和使用、配件追溯、维修费用结算、预约和回访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