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数字经济发展应当遵循创新驱动、数据赋能、系统协调、开放融合、绿色低碳、普惠共享、聚焦产业、应用先导、包容审慎、安全发展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