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市场活力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规范和监督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通过设立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措施,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指导和服务,教育及规范会员行为,依法反映行业诉求,不得从事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