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支持市场主体采用灵活用工机制,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合作,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市场主体内部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劳动者失业保障和就业服务的相关制度,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