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七条有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处置自身产生的固体废物,并根据处置能力依法提供社会化服务。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5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