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生态环境保护遵循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