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实施第二十四条有效教育部门应当推进文明校园建设,指导、督促学校开展文明行为教育和实践活动。学校应当制定校园文明行为规范,建立校园暴力防范和应对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将文明行为的培养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培养师生的文明习惯和文明风气。地方法规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