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建设成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