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活动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布局建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强化科研基础条件支撑,设立市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科学、前沿交叉科学和应用基础研究。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核心的基础研究分类评价机制,探索同行评价、长周期评价、岗位绩效评价等基础研究评价方式。高等学校应当加强交叉学科建设,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开展基础前沿研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