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社会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