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第四章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第二十二条有效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按照险种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分别计息、专款专用,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得挤占和调剂,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多征或减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